云通关

首页 系统套餐 关务资讯

行业资讯
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运货物?哪种退运货物可以免税?-3
来源: 时间:2023-02-15


五、退运货物需要提交的单据

▼ 1.原报关货物的相关资料:包括原报关单、合同、发票AEO系统

▼ 2.买卖双方签订的退运协议和有关证明材料

▼ 3.退运的书面申请

▼ 4.因品质规格原因退运的,海关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AEO系统,应提交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证明

▼ 5.因品质规格原因退运的出口货物在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应提交出口未退税或已补税证明

六、延伸:直接退运

 1.定义上

直接退运货物是指进口货物收发货人、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有关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因海关责令或有正当理由获准退运境外的货物。监管方式代码为“4500”,简称“直接退运”。 

2.适用范围上 

1)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当事人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直接退运手续:

因国家贸易管理政策调整,收货人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

属于错发、误卸或者溢卸货物,能够提供发货人或者承运人书面证明文书的;

收发货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退运,能够提供双方同意退运的书面证明文书的;

有关贸易发生纠纷,能够提供法院判决书、仲裁机构仲裁决定书或者无争议的有效货物所有权凭证的;

货物残损或者国家检验检疫不合格,能够提供相关检验证明文书的。

 

2)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EO系统,海关应当责令当事人将进口货物直接退运境外:

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经海关依法处理后的;

违反国家检验检疫政策法规,已经海关依法处理的;

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经海关依法处理后的;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责令直接退运的其他情形AEO系统

3)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以及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进口货物的直接退运

3.不适用的情形

1)放行后的进口货物退运出境,监管方式为“退运货物”(4561)。

2)进口转关货物在进境地海关放行后,当事人申请办理退运手续的AEO系统 ,应当按照一般退运手续办理。 

4.免税上 

直接退运的货物,免予征收进出口环节税费及滞报金。

完结



来源:外贸单证中心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