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通告2023年 第2号
为深入贯彻落AEO系统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大海关政策供给力度,更好服务上海市总部企业
(机构)的集聚运作和能级提升,推动上海经济高质量发展,上海海关制定《上海海关促进总AEO系统部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现将内容公开发布。
特此通告。
上海海关促进总AEO系统部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一、提供“一站式”通关服务
根据总部企业需求,统一归口受理货物申报、AEO系统税收征管、查验放行等通关业务,优先提供全天候预约、门到门查检、 “互联网+核查”等全流程便利服务。设立一对一专属联络员,个性化提供专业咨询、业务指导,快速协调处置疑难问题。
二、实施一体化保税监管
顺应总部企业一体化AEO系统经营需求,探索实施“以总部为单元”的保税监管模式,允许总部企业统一归口办理上海关区内的加工贸易业务,在总部集团内实现保税料件、不作价设备便利流转、共享使用。
三、提供一揽子AEO系统税收征管支持
对经批准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允许统一归口办理特许权使用费、特殊经济关系补税等相关业务。指导总部企业在全球资源配置中利用好 RCEP 原产地规则。加强总部企业“经核准出口商”资质培育,为总部企业AEO系统享受原产地优惠政策提供便利。支持总部企业开展关税保证保险试点。
来源:上海海关12360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