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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进口的大米分为大米和精米。
大米是稻谷经清理、砻谷、碾米、成品整理等工序后制成的成品。
精米是由糙米碾磨加工去掉全部或部分糠皮和胚后得到的较完整的米粒。
泰国、乌拉圭、巴基斯坦、越南、台湾、印度、老挝、缅甸允许进口大米;
日本、柬埔寨允许进口精米。
输出国家和企业获得准入资格;
境外出口商和境内收货人备案;
根据质检总局2004年第111号公告进口大米不需要办理检疫许可证。
进口大米根据《GB 2763-2014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开展农残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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