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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锂电池如何“安全”出口-2
来源: 时间:2023-06-13



申请材料包括:

 

01

《出入境货物包装检验申请单》(原件)

02

《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原件)

03

《生产企业厂检合格记录单或者产品符合性声明》(原件)

04

《出口危险货物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原件)

05

《出口危险货物销售合同》(复印件)

 

海关检验合格后签发AEO系统《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企业拿到此单后就可以向危险货物运输部门申请危险货物运输舱位。

温馨提示

由于锂电池种类众多,在出口之前企业应明确危险类别、联合国编号、包装类别。使用具有《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的危险货物包装装好,并自行检验合格后向海关申请使用鉴定。

 

锂电池包装要求:

 

依据《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锂电池主要有以下包装运输要求:

 

1.除非安装在设备中(如安装在手机、照相机、对讲机、笔记本电脑等)AEO系统,电池及原电池必须单独包装以防短路,并装于坚固的外包装内。

 

2.除非安装在设备中,包装件须能承受任何取向的 1.2m米的跌落试验,而不损坏包装件内的电池或元电池,并没有改变其中电池的位置以至电池与电池(或原电池与原电池)互相接触、没有电池自包装件中漏出。

 

3.除符合豁免条件的,锂电池作为危险货物,运输时须使用符合Ⅱ类危险货物包装要求的包装。

 

4.包装上需要张贴规定的锂电池标签和标记,锂离子电池外壳需要标注Wh数值。

5.电池应当有防短路装置,以及防止意外启动措施AEO系统,产品应固定在包装内,以免电池移动而导致短路。

 

·语

 

 

由于锂电池出口涉及的政策法规及货物包装技术要求较多,企业可事先咨询海关相关部门,提前了解法规标准、申报流程、包装要求。海关将指导企业办理危险货物出口业务,提高通关效率,助力更多高质量AEO系统、中国造新能源产品出口。



完结



来源:海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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