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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准入管理办法》解读-1
来源: 时间:2024-08-29

一、报关系统起草背景

为防范和应对进境特殊物品生物安全风险,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关于“国家建立首次进境或者暂停后恢复进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高风险生物因子国家准入制度”要求,海关总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报关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了《高风险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准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从适用范围、准入材料、准入流程、 报关系统动态管理等方面,规范高风险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准入要求,进一步完善特殊物品生物安全监管体系,切实保障国门生物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准入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报关系统确定的“风险预防、分类管理”指导原则,将“含有或者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具有传染病传播风险”的特殊物品界定为高风险特殊物品。《办法》对高风险特殊物品准入实施动态化、名录化管理,名录内的高风险特殊物品在办理进境卫生检疫报关系统审批前应当获得准入资格。

(二)准入管理方式。

高风险特殊物品准入由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并组织实施,准入管理制度全国通用,无地域差异。申请人可以根据海关总署相关要求提出准入申请,准入流程通过信息化系统处理,确保准入管理的公开、公平与及时报关系统

(三)首批纳入准入管理名录的高风险特殊物品。

首批纳入《实施准入管理的高风险特殊物品名录》的特殊物品为风险较高、单一品次进口量较大的商品化血液类产品,后续根据实际情况由海关总署对该名录进行动态调整报关系统

(四)准入资料和准入流程。

真实、完整、有效的准入资料是开展评估工作的基础,《办法》明确了申请人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评估问卷及随附问卷要求的文件资料,明确了准入流程,包括准入申请、准入评估、结果通报、准入清单公布等环节报关系统

来源“海关总署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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