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系统典型案例二
2019年8月,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将天然鳞片石墨伪报成普通石墨,共计250000千克,有出口报关单及相关单据、海关货物查验记录单、归类认定书等证据为证。因故意伪瞒报已涉嫌走私行为,依照《 关务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走私货物,并追缴走私货物的等值价款等处罚。
2024年政策新规:
1、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关务系统(关于优化调整石墨物项临时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自2023年12月
1日起,对某些石墨取消了临时出口管制,只有人造石墨材料及其制品和天然鳞片石墨及其制品需要出口管制。
2、2024年关务系统《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中核两用品子清单删除了第197-204号某些石墨类临时管制物项,将满足特定参数的人造石墨材料及其制品以及天然鳞片石墨及其制品调整入子清单十“特殊两用物项和技术”之中
关务系统。
关务合规指引:
满足特定参数的高纯度(纯度>99.9%)、高强度(抗折强度>30Mpa)、高密度(密度>1.73克/立方厘米)的人造石墨材料及其制品和天然鳞片石墨及其制品(包含球化石墨、膨胀石墨等)仍需实施出口管制关务系统,企业申报时仍需申领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