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涉及野生动植物种的商品的时候,哪些是海关要求提供濒危证明/非濒危证明的,如何判断,依据是什么关务系统 ?很多从事具体申报工作企业的关务人员甚至对此知识一知半解,为了详细、准确地进行展现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监管政策,本文作者搜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报关实操中的一些案例,给出了明确答案。结尾处作了重点总结,对于相关的报关行、进出口企业、野生动植物生产销售厂家都具有借鉴意义,均可以免费收藏备用。
听有些报关行的从业人员说,涉濒危的木制品要提供“濒危证”,非涉濒危的要提供“非濒危证”关务系统。
这些经验看起来无懈可击吧。
但是,你仔细推敲一下,似乎逻辑又有问题:涉濒危,要求提供“濒危证”好理解,不涉濒危,干嘛要提供“非濒危证”,这逻辑,我觉得跟要“证明你爹是你爹”、“ 你妈是你妈”这些奇葩证明有的一拼。
但是,进出口这么严肃的事情,提这些要求能不经过考虑吗?我们的理解上有没有偏差关务系统?
但从报关员口中的“濒危证”和“非濒危证”,其实无法分清楚到底是什么玩意。这种口语化的表述,实际上是种简称,说话的人也许心里明白是怎么回事,也许自己就是糊里糊涂,只是遇到过海关要求提供,就觉得:老师要求提供,肯定是需要的。但是为什么需要,海关让他提供这些证书的依据是什么,他不清楚关务系统!
咱可不是喜欢稀里糊涂的人,不懂就问,赶紧总结出来分享给大家。
未完,续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