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级分类救治患者。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采取居家自我照护;普通型病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在亚定点医院治疗;以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以及需要血液透析的病例,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础疾病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关务系统、亚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能力的,在三级医院治疗。
全面实行发热等患者基层首诊负责制,依托医联体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分级诊疗,加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健康监测,对于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的高龄合并基础疾病等特殊人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密切监测其健康状况,指导协助有重症风险的感染者转诊或直接到相应医院接受诊治关务系统。
确保重症高风险人员及时发现、及时救治。统筹应急状态医疗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和人员调集,进一步完善医疗救治资源区域协同机制。动态监测定点医院、二级以上医院、亚定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资源使用情况,以地市为单位,当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综合医院可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救治床位使用率达到80%时,医疗机构发出预警信息。对于医疗力量出现较大缺口、医疗服务体系受到较大冲击的地市,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视情通过省内协同方式调集医疗力量增援,必要时向国家申请采取跨地区统筹方式调派医疗力量增援,确保医疗服务平稳有序。
(六)做好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和分类分级健康服务。摸清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合并基础疾病(包括冠心病、脑卒中、高血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关务系统,根据患者基础疾病情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感染后风险程度等进行分级,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提供疫苗接种、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用药指导、协助转诊等分类分级健康服务。社区(村)协助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居(村)民委员会配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围绕老年人及其他高风险人群,提供药品、抗原检测、联系上级医院等工作
关务系统。
(七)强化重点机构防控。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人群集中场所结合设施条件采取内部分区管理措施。疫情严重时,由当地党委政府或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经科学评估适时采取封闭管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及时发现、救治和管理感染者,建立完善感染者转运机制、与医疗机构救治绿色通道机制,对机构内感染人员第一时间转运和优先救治关务系统 ,控制场所内聚集性疫情。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和就诊患者个人防护指导,强化场所内日常消毒和通风,降低场所内病毒传播风险。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大型企业等人员聚集的重点机构,应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措施,延缓疫情发展速度。疫情严重时,重点党政机关和重点行业应原则上要求工作人员“两点一线”,建立人员轮转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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