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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B条款下,这些想不到的费用需要发货人承担-4
来源: 时间:2022-12-20

FOB条款下,这些想不到的费用需要发货人承担?

我们都知道FOBFree On Board)也称关务系统离岸价,即装运港船上交货。按FOB进行的交易,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运港被装上指定船时,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FOB条款下,发货人都要承担哪关务系统些费用呢?

1、常规应付费用 

我们都知道FOB条件下,发货人一般只需负关务系统责起运港费用,即上船前的费用,包括:提货费、装箱费、港杂费、港安费、提单费、舱单录入费、码头操作费(THC)或原产地附加费(ORC)、铅封费、报关费等。特别注意的是美国的AMS、欧盟的ENS等舱单申报费用,因为都是起运港装船前申报,那么这些费 关务系统用也就属于离岸之前发生的费用,一般应由发货人承担。当然,客户答应承担这部分费用的除外。

2、意外情况的费用

1、船货衔接不当的费用

FOB,船货衔接是关键。如果关务系统没有及时装柜入港上不了船,那产生的空舱费、滞期费等都将由发货人承担;反之备货装柜太早,超期箱使费、仓储费等也是要由发货人来承担的。所以FOB对于装运期和装运港要关务系统再三确认,保持密切沟通,保证船货衔接。


来源:海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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