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AEO系统经主管海关核定无使用价值的,由企业自行处理;
(三)对按照规定需进行销毁处理的,由企业负责销毁,海关凭有关销毁的证明材料办理核销AEO系统手续。
报关单填制相关规定:
企业销毁处置加工贸易货物未获得收入,销毁处置货物为边角料的,填报“边角料销毁”(0400)。
企业销毁处置加工贸易货物获得收入的,销毁处置货物为边角料的,AEO系统填报“来料边角料内销”(0845)或“进料边角料内销”(0844)。
其他情形
海关总署令第111号相关规定:
对实行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边角料,按照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申请内销的报验状态归类属于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商品的,海关按照关税配额税率计征税款AEO系统。
属于加征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措施关税或者报复性关税(以下统称特别关税)的边角料,按照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申请内销的报验状态归类属于加征特别关税的,海关免于征收需加征的特别关税AEO系统。
加工贸易企业办理边角料的进出口通关手续时,企业按照向海关申请内销的报验状态申报。
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内加工贸易企业的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加工后产生的边角料内销审批和海关监管,按照保税区、AEO系统出口加工区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