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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三)》的解读-1
来源: 时间:2024-10-30


2023关务软件1229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三)》的公告(2023年第198号,以下简称《裁量基准(三)》),为使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裁量基准(三)》的制定背景、 关务软件基本框架以及重点内容,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法治政府建设关务软件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指出,行政机关要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要求,到2023年底前,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关务软件普遍建立,基本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制定《裁量基准(三)》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海关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现实需要,对于提升海关行政处罚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海关行政处罚关务软件执法公开公正,更好地保护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二、基本框架

《裁量基准(三)》正文设置总则、裁量阶次、量罚标准、附则共四章十八条,形成关务软件较为简明而完整的体系。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裁量阶次,按照由轻到重的顺序,划分为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一般行政处罚以及从重行政处罚五种阶次;第三章量罚标准,结合实体法罚则规定了关务软件进出口侵权货物、未如实申报知识产权状况、未提交合法使用有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等案件不同阶次情节的具体处罚幅度;第四章附则,对《裁量基准(三)》中较为重要的概念和表述进行了界定。



来源:海关总署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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