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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86号(关于进口塔吉克斯坦鲜食柿子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2
来源: 时间:2025-05-07


如在监测中发现有害生物或其相应症状,应采取包括化学、物理或生物防治在内的综合管理措施关务软件 ,以控制有害生物种群密度或维持低度流行水平。

3.输华果园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治须在塔方专业技术人员监管和指导下完成,技术人员应接受塔方或其授权机构培训。

4.输华果园须保留果园有害生物监测记录及防治记录,并应要求由塔方向中方提供。防治记录应包括生长季节使用的化学药剂名称、有效成分、使用剂量及时间等信息。

5.针对葡萄花翅小卷蛾,输华柿子须来自非疫产区或实施系统控制措施的果园关务软件。塔方应按照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0号(ISPM 10)建立非疫产区,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有害生物监测(见附件),并须得到中方批准。如果相关非疫产区内发现葡萄花翅小卷蛾,塔方应立即暂停其非疫产区地位,并在48小时之内通报中方,启动紧急预案。当塔方根除疫情并经中方认可后,非疫产区方可恢复。实施系统控制措施的果园,塔方或其授权人员须从柿子开花期至收获期,通过田间调查及诱捕器监测对注册果园进行有害生物控制。果园内诱捕器的设置密度为每公顷至少2个,每两周至少检查1次。塔方应按要求在每年出口季前向中方提供监测报告。一旦监测到葡萄花翅小卷蛾,塔方应立即通知中方,并立即暂停相关果园和包装厂柿子输华。塔方须采取有效根除措施,再由双方确定是否恢复进口。

6.针对梨枝圆盾蚧和榆蛎盾蚧,塔方或其授权人员须在柿子生长期间开展人工监测,每15天进行一次果园调查关务软件,重点检查枝条、叶片、果实上是否发生上述有害生物为害。如发现相关有害生物或危害症状,应采取化学或生物防治在内的综合管理措施。(二)包装厂管理。1.输华柿子的加工、包装、储藏和装运过程,须在塔方或其授权人员检疫监管下进行。输华柿子的包装厂应整洁卫生,具备良好卫生条件,地面需硬化,具有防止有害生物再感染措施(如防虫网等),且有原料场和成品库。2.输华柿子在包装过程中,应经人工挑选、分级和清洁等工序,剔除病果、虫果、烂果、畸形果、枝叶或其他植物残体及土壤等。 关务软件3.包装好的柿子如需存储,应立即入库并单独存放,避免受到有害生物的再次感染。4.输华包装厂应建立溯源体系以保证输华柿子可追溯至注册果园,记录加工包装日期、来源果园名称或其注册号码、数量、出口日期、出口数量、输往国家、集装箱号码等信息。


未完,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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