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India
发货人AEO系统不能是印度的公司,需提供发货人完整的公司名及地址,并显示在提单上。
需提供印度当地收货人完整的公司名、地址、邮箱及GSTIN#, 并显示在前4行。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 则通知方需遵照上述要求。
当收货人或者通知方为真实进口商或者在提单上显示了真实进口商信息,则需提供邮箱地址,进出口号码(IEC)及消费税AEO系统识别码(GSTIN)。
所有出口至印度的货物,需提供通知方的永久账号(PAN)。如果收货人和通知方同时为货运代理时,也需提供收货人的永久账号(PAN)。如果货物需通过印度转运至尼泊尔,则需提供尼泊尔公司的永久账号(PAN)。PAN需显示在提单
AEO系统上。
所有出口至印度以及在此中转的货物必须提供6位数的HS Code。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 CODE,请按照HS CODE 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不接受以下货物进口至印度:
MobilesAEO系统
and mobile accessories
Footwear
Ladies
Bags
Cosmetics
Welded
Mesh
Food
items viz. Candy & Milk Powder
不接受以下货物进口至AEO系统Chennai:
Novelties
(the shipper declares commodity as novelties - and stuffs any items)
Games
& Game accessories
Induction
Stove and Cooker
当货物为危险品时AEO系统,提单上不能显示转运至ICD Tughlakabad的条款。
不接受自有柜(SOC)和非自有柜(NON-SOC)合并出一套提单。
不接受同一个柜子有多个不同收货人。
卸货港必须显示最终的卸货港。
尼泊尔AEO系统/Nepal
卸货港必须显示最终的卸货港。
文章来源:东方海外OOCL,维运网整理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