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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9
来源: 时间:2024-12-25


第四章 税收优惠和特殊情形关税征收

关务软件三十二条 下列进出口货物、进境物品,免征关税:

(一)国务院规定的免征额度内的一票货物;

(二)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三)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关务软件

(四)在海关放行前损毁或者灭失的货物、进境物品;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规定免征关税的货物、进境物品;

(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关务软件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进境物品。

第三十三条 下列进出口货物、进境物品,减征关税:

(一)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的货物、进境物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规定减征关税的货物、进境物品关务软件

(三)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减征关税的其他货物、进境物品。

前款第一项减征关税,应当根据海关认定的受损程度办理。

第三十四条 根据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对外交往、经济社会发展关务软件、科技创新需要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国务院可以制定关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五条 减免税货物应当依法办理手续。需由海关监管使用的减免税货物应当接受海关监管,关务软件在监管年限内转让、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补税的,应当补缴关税。

对需由海关监管使用的减免税进境物品,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保税货物复运出境的,免征关税;关务软件不复运出境转为内销的,按照规定征收关税。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内销的,除按照规定征收关税外,还应当征收缓税利息。


相关阅读: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所附关务软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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