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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8
来源: 时间:2024-12-25


关务软件二十八条 按照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估定计税价格,应当扣除下列项目:

(一)同等级或者同种类货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第一级销售环节销售时通常的利润和一般费用以及通常关务软件支付的佣金;

(二)进口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三)进口关税及国内税收。

第二十九条 出口货物的计税价格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至中华关务软件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确定。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该货物出口时卖方为出口该货物应当向买方直接收取和间接收取的价款总额。

出口关税不计入计税价格关务软件

第三十条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与纳税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以下列价格估定该货物的计税价格:

(一)与该货物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出口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

(二)与该货物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关务软件出口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三)按照下列各项总和计算的价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料件成本、加工费用,通常的利润和一般费用,境内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四)关务软件以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

第三十一条 海关可以依申请或者依职权,对进出口货物、进境物品的计税价格、商品归类和原产地依法进行确定。

必要时,海关可以组织化验、检验,并将海关认定的化验、检验结果作为确定计税价格、商品归类和原产地关务软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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