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
平行进口汽车品质不合格
2023年3月,天津海关所属保税区海关对1辆平行进口汽车实施检验,发现车内缺失覆盖件关务系统、车架钢板和线束裸露在外,存在可能使人致伤的的尖角、锐边等凸起物,不符合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 机动车各零部件应完好,联接牢固,无缺损”和“车身外部和内部乘员可能触及的任何部件、构件都不应有任何可能使人致伤的尖锐凸起物”的技术要求。车辆内部外露的尖角、锐边等凸起物,可能会对驾驶人和乘车人造成刺伤、划伤,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因收货人不具备整改条件,保税区海关已依法监督收货人对不合格车辆实施退运。
案例五
进口燃气灶具设计参数不合格
2024年3月,天津海关所属东疆海关在对129台进口家用燃气灶具实施检验时关务系统,发现该批灶具适用气源为12A、13A,不符合我国强制性标准《家用燃气灶具》(GB16410-2020)中关于灶具前额定燃气供气压力的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12A、13A是其他国家燃气代号,其灶具设计适用的气体成分和供气压力与我国不同。使用此类燃气具,会出现器具燃烧不良、回火、一氧化碳增多甚至是燃气泄漏,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因收货人不具备整改条件,东疆海关已依法监督收货人对不合格燃气灶具实施退运处理。
案例六
进口汽车玻璃未获CCC认证
2023年9月,天津海关所属东疆海关在对1批进口汽车零部件实施检验时关务系统,发现其中55件车窗玻璃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条“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规定。汽车安全玻璃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未获认证的车窗玻璃质量安全不受控 关务系统,存在危害消费者人身安全和道路公共安全的风险。因收货人无法提供有效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证书),东疆海关已依法监督收货人对上述55件车窗玻璃实施退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