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步:后续处置:海关监管人员根据现场监管情况,对所查检货物进行后续处置。
1查检合格处置
如海关现场查检结果和抽样送检结果为合格,则海关会向企业出具出口货物电子底账和《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关务系统,企业方可将所涉及货物运送至口岸办理相关事宜。
2查检不合格处置
1.被查检货物首次查检不合格的处置:海关监管人员会现场给出整改意见,企业须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技术整改,待整改完毕后,向海关申请二次查检,待查检合格后方可按照查检合格进行处置;如所涉及货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关务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海关会对企业进行相应处罚。
2.被查检货物二次查检不合格的处置:海关在首次查检结果不合格并向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后,企业未按要求进行整改,二次查检仍不合格的货物,则该批货物将禁止出口。
03注意事项
(一)抽样送检周期一般为5-7个工作日,企业要提前预留检测时间,以免因超期发生违约等情况。
(二)企业要提前对拟出口危险品及其包装按照海关监管要求进行自检关务系统,避免海关查检不合格,导致货物出口时间拖长。
04典型案例
01进口危险化学品逃漏检
案例一:乌海海关在对进口危险品系统监控时发现,某企业一批进口2,3-二氯硝基苯在企业仓库存放时间较长,未与海关监管人员联系现场查检,可能存在擅自使用未经海关检验的危险化学品的风险。后经现场查检发现该批货物未经检验而擅自使用关务系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乌海海关对该批货物进行了后续处置。
这是一起典型的逃漏检案件。按照进口危险品监管要求,所有进口危险品都需要经过口岸海关或目的地海关现场查检并依指令进行抽样送检,查检结果合格后,方可进行使用或销售关务系统 。本案件中的2,3-二氯硝基苯实际数量和货物真实性海关尚未核验之前,企业就开封使用,如果该批货物存在“多危少报”“高危低报”“涉危不报”或包装袋破损等情况,那给运输和储存环节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