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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支持综合保税区内高级认证企业分送集报免除担保的公告》政策解读-2
来源: 时间:2024-06-07

政策AEO软件红利三:丰富了高级认证企业便利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提出,经海关认定的高级认证企业可以申请免除担保。《公告》进一步明确,在分送集报业务领域AEO软件推行综合保税区内高级认证企业免除担保措施,扩大了高级认证企业免除担保范围,提升了高级认证企业经营活力,有助于吸引更多区内企业加入高级认证企业行列。

热点问题解答:

(一)     区内高级认证企业如何申请分送集报免除担保?

AEO软件:综合保税区内高级认证企业向所在综合保税区主管海关申请分送集报免除担保的,申报分送集报类型的业务申报表时无需填报担保信息。

(二)     区内高级认证企业出现哪些情形可能会被海关暂停适用免除担保措施?被暂停后如何AEO软件恢复适用?

答:区内高级认证企业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信用状况发生变化,被认定为非高级认证企业的,海关暂停其适用免除担保措施。

区内高级认证企业有以下两种情形的,海关可以暂停其适用免除担保措施:

1.区内高级认证企业或区外收发货人未在AEO软件规定期限内办理集中申报手续,依法缴纳关税和进出口环节税的;

2.海关认为存在监管风险的。

待企业解除上述所列情形后,区内高级认证企业可向海关申请恢复适用免除担保措施。

(三)     区内企业为非高级认证企业,区外收发货人为高级认证企业开展分送集报业务是否AEO软件可适用免除担保措施?

答:否,区内企业为高级认证企业开展分送集报业务,经海关同意,方可适用免除担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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