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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区外加工贸易食糖管理措施的公告-3
来源: 时间:2024-12-10

内销关务软件后需再出口的,按现行出口税收政策规定执行。按食糖征收进口关税时应提供关税配额证;未能提供关税配额证的,适用关税配额外关税,并提供关税配额外自动进口许可证。副产品内销以及边角料和受灾保税货物的处置按《中华人民关务软件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 111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8号、第218号、第 235号、第238号、第243号修改)的有关规定办理关务软件

四、手(账)册及关税配额证有关要求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加工账册(H账册)和区外加工贸易手册、账册(B手册、C手册、E账册)项下的料件涉及食糖的,企业在手(账)册设立、变更时关务软件,应对手(账)册及相关商品项进行标识。在涉及食糖的手(账)册料件、成品的进出口环节,企业申报核注清单时,应对相关商品项进行标识。食糖进口关税配额政策调整时,企业应及时变更涉及的手(账)册重点商品 关务软件标识。

保税进口食糖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加工后的成品内销时,应由区内加工企业申领关税配额证或关税配额外自动进口许可证。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所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包括综合保税区、关务软件保税港区、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本公告所称保税监管场所包括保税物流中心(A型、B型)、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

本公告自20247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务软件 商务部 税务总局

20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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