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关务软件优化分类监管货物管理。
内容:对综合保税区内非保税货物申报转为保税货物的,或办结海关手续后申请以分类监管方式继续在区内存储的,允许完成报关手续后,直接核增核减海关底账,不再要求货物实际进出卡口关务软件。
解读:进一步优化自贸试验区“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创新措施,对综合保税区内非保税货物申报转为保税货物的,或办结海关手续后申请以分类监管方式继续在区内存储的,允许完成报关手续后,直接完成底账核增核减操作,不再要求关务软件货物实际进出卡口,通过数据“跑路”替代货物“跑腿”,既节约了企业的运输成本,又降低对卡口监管资源的占用。
(十)优化境外退运货物监管。
内容:对境外退运的综合保税区自产的出口工业产品,放宽书面调查关务软件和现场调查的货值限定标准,降低书面调查和现场调查比例。
解读:由于综合保税区已对区内企业实施卡口及物理围网管理,企业相对稳定,且大多数生产型企业已具有成熟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强化对企业的风险管理和信用管理。对境外退运的综合保税区自产的出口工业产品,放宽书面调查和现场调查的货值限定关务软件标准,降低书面调查和现场调查比例,提升企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