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运输的货物是车辆时
关务系统(拖拉机除外),货描处必须提供并显示以下信息:
Maker
Model
Chassis Nu
关务系统mber
Engine Number(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不需提供)
Use / New (U / N)
Engine CC(新能源汽车/电
关务系统动汽车不需提供)
Year of Manufacturing
Country of Origin
卸货港必须显示最终的卸货港
关务系统。
菲律宾/Philippines
需提供发货人,收货人和通知方完整的公司名及地址,并显示在提单上。
请将需要申报的品名或其他内容放在提单货描的前 5行内,避免申报
关务系统不全。
如果货物同时包含 Household & Personal Effects 和 Automobiles,需提供两种货物的信息以拆分提单。
提单样本提供的品名需和订舱品名
关务系统保持一致。
如果提单样本提供的货描为 "balikbayan" 或者"consolidated balikbayan", 则需要在货描的前5行加上”consolidated balikbayan shipment”。
所有至菲律宾的货物(除“ balikbayan” or "consolidated bal
关务系统ikbayan"以外)必须提供至少6位的HS Code,并显示在货描处。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 CODE,请按照HS CODE 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如果卸货港是 Manila, 需在提单卸货港处写明是Manila North port还是Manila So
关务系统uth Port。
来源:海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