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篇
01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94号(关于发布2023年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实施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报关系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有关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1)。同时,根据我国进出口商品及国际贸易实际,将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的部分商品归类意见转化为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2)并予以公布。(包括鼻烟、精油扩散器、婴儿皮肤和头发用洗发凝胶报关系统、轻度混合动力车、电子变频器等24种商品)。
本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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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94号(关于发布2023年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02 8月1日起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日前,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引发了各界关注报关系统。公告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23年8月1日起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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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8月1日起对锂离子电池组、移动电源实施CCC认证管理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对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实施CCC认证管理报关系统 。自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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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对锂离子电池组、移动电源实施CCC认证管理
未完,续2
整理自:商务部、国际煤炭网、中国木材网、海外网
财联社、央视网、界面新闻、中国侨网
中国新闻网、环球网、参考消息、海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