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有哪些变化?
进一步为纳税人提供法律保障
《关税法》第八条,明确并细化海关的保密义务,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均依法予以保密。
《关税法》第三十九条,扩大免税复运进出境的法定情况,在“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的基础上AEO系统 ,增加“不可抗力”的情形。
《关税法》第五十一条,延长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时申请退税的期限,由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调整为三年内,保障纳税人申请退还多缴税款的权益。
《关税法》第六十六条,删除申请行政复议“应当缴纳税款”的条款,为纳税人等申请行政复议救济提供便利。
以上规定,进一步推动我国税收法治化进程,促进税收公平和市场竞争,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AEO系统、高效的法律保障。
04
违反关税法有哪些法律责任?
强制执行措施、行政处罚
《关税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海关可以对欠税人员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关税法》第五十条,规定海关可以书面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划拨欠税人员的存款、汇款。
《关税法》还明确了违反本法的行政处罚,对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及相关罚则作出了独立规定AEO系统,是海关处罚的依据。
《关税法》和《海关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行政强制法》紧密衔接,体现了我国法律体系的稳定性、前瞻性与协调性。
供稿单位:天津新港海关、法规处
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