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用途申报不规范
“用途”指商品的应用方面、范围,对于括号中有特别标注的用途,需按标注内容填报。
(1)最小化用途:例如85章用途(适用于XX品牌XX机或通用于XX机等)要申报具体用于何种机器或设备关务软件,需说明使用的最小化场合及其具体作用。
错误示例:适用于挖掘机驾驶室开关。
正确示例:适用于某某品牌某某型挖掘机驾驶室开关。
解读分析:第85章商品,企业申报用途为“适用于挖掘机驾驶室开关”关务软件。但按照《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要求,该项用途为最小化用途需申报为“适用于某某品牌某某型挖掘机驾驶室开关”。
(2)限定范围用途:例如税目39.01-39.14用途(薄膜级、注射级、吹塑级、注塑级、拉丝级、电缆级等)有下游加工级别的,按加工级别申报;无明确下游加工级别的,填报商品应用的方面、范围,即实际用途。
错误示例:用于生产涂料。
正确示例:无明确下游加工级别,用于生产涂料。
解读分析:税目39.01-39.14商品,因实际用途为生产涂料,企业申报用途要素为“用于生产涂料”关务软件。虽然该用途未在已明确的“薄膜级、注射级、吹塑级、注塑级、拉丝级、电缆级等”下游加工级别,但应注明并申报实际用途,应申报为“无明确下游加工级别,用于生产涂料”。
02外文品牌申报不规范
“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指制造商或经销商加在商品上的品牌标志关务软件
,需要申报中文或外文品牌名称。
错误示例:无中文品牌,无英文品牌。
正确示例:无中文品牌,无外文品牌。
解读分析:当申报要素中要求申报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时,企业申报为“无中文品牌,无英文品牌”关务软件
。但是“英文品牌”不能涵盖“外文品牌”的范畴,故应当申报为“无中文品牌,无外文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