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O企业热点问题有哪些?下面跟着科越云通关报关系统公司一起来看看吧!更多报关系统欢迎来电咨询上海科越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您好,请问什么是AEO企业,是否成为AEO企业了,就可以在全世界范围内享受通关便利?
答:您好,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即“经认证的经营者”。认证企业是中国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分为高级认证企业和一般认证企业。中国海关依据有关国际条约、协定以及信用管理办法,开展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海关的AEO互认合作,并且给予互认企业相关便利措施。
目前,中国海关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认的AEO企业为高级认证企业。一般认证企业虽然是中国海关的AEO企业,但目前尚不能享受AEO互认国家(地区)给予的便利措施。
截止目前,中国海关已经与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欧盟、瑞士、新西兰、以色列、澳大利亚、日本、白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乌拉圭、阿联酋、巴西等15个经济体的42个国家和地区实现AEO互认。
您好,我公司向白俄罗斯进口一批货物,如何申报才可以享受AEO通关便利措施?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1号(关于实施中国—白俄罗斯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企业自白俄罗斯“第三类AEO企业”进口货物时,需要分别在进口报关单“境外发货人”栏目中的“境外发货人编码”一栏和水、空运货运舱单中的“发货人AEO编码”一栏填写白俄罗斯发货人的AEO编码;企业向白俄罗斯AEO企业出口货物时,需要分别在出口报关单“境外收货人”栏目中的“境外收货人编码”一栏和水、空运货运舱单中的“收货人AEO编码”一栏填写白俄罗斯收货人的AEO编码。填写方式为:“国别代码(BY)+AEO企业编码(4位数字)”,例如“BY1234”。中国海关在确认白俄罗斯AEO企业身份后,将会给予相关便利措施。
您好,请问去年我公司申请调整为认证企业,但是没有通过,什么时候可以重新申请认证?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第237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令)
第十六条 通过认证的企业,海关制发《认证企业证书》;未通过认证的企业,海关制发《不予适用认证企业管理决定书》。《认证企业证书》《不予适用认证企业管理决定书》应当送达申请人,并且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企业主动撤回认证申请的,视为未通过认证。
未通过认证的企业1年内不得再次向海关提出认证申请。
上海科越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专注报关系统研发二十年。科越致力于打造一站式报关系统服务平台“云通关”。科越云通关报关系统为进出口商、货代、物流及报关企业提供贸易合规、通关提速增效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截至2019年底,平台积累了全国各地近12万左右的进出口商、货代、物流及报关企业、个人会员。“云通关”以“让通关更便捷”为使命,科越云通关报关系统为上述企业提供SAAS服务,以及基于优异通关智慧的信息化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