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关务系统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发表的主旨演讲中指出,“加快推广‘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国际互认合作”;《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主席声明》中明确提出,“推进‘经认证的经营者’国际互认合作”。海关处在 关务系统国内国际双循环“交汇枢纽”,必须持续提升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水平,打造先进的、在国际上最具竞争力的监管体系,做到“管得住、放得开、通得快”。当前,海关正在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AEO制度作为巩固外贸关务系统基本盘的重要抓手。历经十年栉风沐雨,海关信用管理体系日臻成熟,在见证世界经济沧桑变化的同时,为促进全球供应链稳定与贸易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 打响中国AEO品牌——第六届全球AEO大会前瞻
2023关务系统年6月,海关总署署长俞建华在布鲁塞尔出席世界海关组织(WCO)第141/142届理事会年会。会议宣布,2024年5月将在中国深圳市举办第六届全球AEO大会。
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缩写,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是WCO关务系统《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中的核心制度,旨在通过海关与海关、海关与商界以及海关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合作,将海关监管风险最小化,从而促进全球供应链安全与贸易便利化,实现关企互利共赢、贸易畅通。该制度是由海关对企业 关务系统的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水平进行认证,通过认证的企业可获得海关给予的优惠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