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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单耗申报管理-2
来源: 时间:2025-02-17

3AEO软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未如实向海关申报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AEO软件

4.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7号)第一条第(四)项之规定,加工贸易企业主动披露因工艺改进、使用非保税料件比例申报不准确等原因导致实际单耗低于已申报单耗,且因此产生AEO软件的剩余料件、半制成品、制成品尚未处置的,或者已通过加工贸易方式复出口的,不予行政处罚。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AEO软件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加工贸易企业未如实向海关申报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的构成违规行为的,海关可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在本案例中,企业生产工艺AEO软件改进、将已征税边角料回收投入保税生产使用,但未将此类导致单耗降低的情况如实向海关进行申报,致使手册核销单耗高于实际,最终导致保税料件多核销并脱离海关监管,构成违规行为。鉴于企业在海关发现前向海关主动披露,且剩余保税AEO软件料件未被擅自处置,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7号)第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海关对企业违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3.操作指引

(一)单耗申报的环节

企业应在手册设立时明确单耗申报环节。

1.常规环节:

企业应当在成品出口、深加工结转或者内销前如实向海关申报单耗AEO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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