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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需!东亚、西亚地区相关单证规定汇总
来源: 时间:2023-07-31



海运提单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最重要的单证,也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文件,被誉为国际贸易与国际航运的基石。

 

每个国家和地区的提单要求各有不同关务系统,现将东亚和西亚国家及地区的相关单证需求整理如下,方便各位全面了解!

 

1.提单需显示通知方,并且通知方不能显示为“same as consignee / same as above”

2.提单需显示货物体积

3.提单不接受笼统品名

 

以上三点为提单默认要求,后文不再重复提及。

 

 

01

阿富汗

需提供收货人完整的公司名关务系统、地址及联系方式(电话、邮箱地址及传真号码),并显示在提单上。

 

02

巴林

1.收货人需是巴林当地的公司。需提供收货人完整的公司名及地址(或PO Box),并显示在提单上。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则通知方需遵照上述要求。

2.所有至巴林的货物必须提供6位的HS码关务系统,并显示在货描处。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码,请按照HS码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03

中国香港

1.需要进口申报的内容要放在货描的前11行(350个字符),避免申报不全。

2.到香港以及在香港中转的提单需要显示详细品名。对于一票提单有多种货物的情况,需提供每种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及对应的货描和唛头。

3.关于征税商品及要求:

主要征税商品:

Hydrocarbon oil - 碳氢油类 (比如 HYDROFLUORIC ACID)


Liquor - 酒类(包括 Whisky, Brandy, Gin, Rum, Liqueur关务系统, Ethyl Alcohol or Ethanol and Other wines)


Methyl alcohol - 甲醇


Tobacco - 烟草


要求:


提单补料需提供酒的类型 for instance, being Brandy, Whisky, Gin, etc.)和酒精浓度


不同种类的征税商品不能混装在一个cargo item关务系统,征税商品和非征税商品也不能混装在一个cargo item


4.货描和唛头处不能显示为“As per attached list”“See Attachment”“As per attached”。


未完,续2


来源:搜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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