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
出口危险货物的生产企业,应当向产地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出口危险货物的生产企业或其代理人应向产地海关提供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关务系统
、厂检单等资料。首次使用塑料容器、塑料复合容器及内涂(镀)层的容器,应提供6个月以上内装危险货物与包装相容性试验报告或相容性自我声明。海关按照相应运输形式的相关规则,如《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航空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技术规则》等,检验危险货物包装的使用是否能满足运输危险货物的要求。经海关检验合格,出具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关务系统,货运部门凭海关出具的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受理安排托运。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AEO企业享有的海关便捷通关措施
“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是一项由海关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水平进行认证关务系统,并对通过认证的企业提供相应优惠便利措施的制度。这一制度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贸易便利化,加强安全管理。第六届全球AEO大会将于2024年5月8-10日在深圳举行,届时将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专家和代表齐聚一堂,共同探讨AEO制度的发展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