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复合关税关务软件
(1)计算公式
应征税额=进口货物数量×单位税额+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进口从价税税率
(2)计算程序
①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适当的税号关务软件;
②根据原产地规则和税率适用规定,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率;
③确定其实际进口量;
④根据审定关务软件完税价格的有关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CIF价格;
⑤根据汇率适用规定,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完税价格);
⑥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税款。
(3)计算实例
实例三:
国内某公司于2019年1月7日申报进口日本产非特种关务软件用途的广播级电视摄像机100台,其中有20台成交价格为CIF境内某口岸4900美元/台,其余80台成交价格为CIF境内某口岸5800美元/台。设1美元=6.85元人民币,计算应征进口关税。
计算方法:
①确定关务软件税则归类,该批非特种用途的广播级电视摄像机归入税号8525.8012。
②货物适用复合税率。原产国为日本,适用最惠国税率,经查关税税率为17.5%或“完税价格不高于5000美元/台的,关税税率为单一从价税率35%;完税价格高于5000美元/台的,关税税率为3%,每台加9728元从量税”,从低执行关务软件。对价格低于5000美元/台的,从低适用17.5%关税。对价格高于5000美元/台的,按照17.5%和复合税率计算后的税款,从低选择适用税率。
文章来源:《中国海关通关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