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收货人或者通知方不是拉脱维亚当地的公司关务系统 , 但必须是位于其他欧洲国家的公司。
所有至拉脱维亚以及在此中转的货物必须提供6位的HS CODE。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 CODE,请按照HS CODE 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接受收货人或者通知方不是立陶宛当地的公司, 但必须是位于其他欧洲国家的公司。
所有至立陶宛克莱佩达港以及在此中转的货物必须提供6位的HS CODE关务系统。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 CODE,请按照HS CODE 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所有至Malta以及在此中转的货物必须提供6位的HS CODE,并显示在提单上。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 CODE,请按照HS CODE 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接受收货人或者通知方不是挪威当地的公司, 但必须是位于其他欧洲国家的公司。
所有至波兰(GDY01除外)和在此中转的货物关务系统,封号需要使用高保封,并在提交提单样本时提供正确的铅封信息。
每个柜子的breakdown(Cargo weight)需显示在提单上。
当收货人或者通知方是NVOCC或者 Freight Forwarder的时候,需要在公司名后面加上“AS FREIGHT FORWARDER” 或者在公司名前面加上 “FFWD”。
不接受货物从罗马尼亚转运到乌克兰、摩尔多瓦共和国或者俄罗斯关务系统 ,因此收货人不能为上述国家的公司,且提单不能提到涉及相关的转运条款。
提单收货人须与订舱时的收货人一致。如果是To Order 提单, 提单通知方须与订舱时的收货人一致。
来源:外贸单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