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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互认实施在即 对日贸易AEO企业将获利好!
来源: 时间:2021-08-31

重磅好消息

  6月1日起, 中国和日本海关将向来自对方的AEO企业货物给予最大程度的通关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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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前情提要
  2018年10月26日,海关总署署长倪岳峰与日本关税局局长中江元哉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和日本国海关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和日本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
根据《互认安排》,中国海关的高级认证企业为中国的AEO企业,日本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为日本的AEO企业。
 
  2 通关便利
  中国和日本海关将向来自对方AEO企业的货物直接给予以下4项便利措施:
  在开展风险评估以减少查验和监管时,充分考虑对方AEO企业的资质;
  对需要查验的货物,在最大程度上进行快速处置;
  指定海关联络员负责沟通联络,以解决AEO企业通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在主要基础设施从贸易中断恢复后,最大程度上为AEO企业的货物提供快速通关。
 《互认安排》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3 AEO企业在厦门概况
  目前,厦门海关辖区内共有AEO企业67家,其中对日贸易企业30家,占比45%。

  4 受益颇多
  今年6月1日起,这些对日贸易的AEO企业可以享受更多的通关便利,有效降低企业港口、保险、物流等贸易成本,提升国际竞争力。同时,AEO认证制度也有利于推动企业诚信经营,加强内部管理和培训,提升人力素质,优化企业环境,应对未来更严峻的挑战。

  5 多举措 显成效
  厦门海关近年来采取多举措扩大AEO企业的覆盖面和获得感:
  为AEO企业设立了16名企业协调员专人对接海关事务,及时受理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
  举办了多期企业认证培训班,向企业介绍信用规章制度、海关AEO互认情况以及联合激励、联合惩戒系列规定等,做好答疑活动;
  精准帮扶,组织认证人员到意向企业进行现场培育,针对企业在执行认证标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专业化意见。
  促进通关便利

  我们一直都在路上

   供稿:企管处
   协审:企管处
   编辑:兰晓君
   以上转自“厦门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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