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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公式定价进口货物备案指南方案
来源: 时间:2022-01-17
 
   大家在进口大宗原材料商品的时候有没有碰到过需要事先去海关进行公式定价备案?大家知道什么是公式定价吗?哪些商品属于公式定价范围?具体备案流程如何操作?今天就让小编来给大家详细梳理一下。
 
 一、公式定价的定义:
 在国际贸易中向我国关境内销售货物所签订的合同中,买卖双方未以具体明确的数值约定货物价格,而是以约定的定价公式来确定货物结算价格的定价方式。
 
 二、公式定价进口货物条件:
(一)在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前买卖双方已书面约定定价公式;
(二)结算价格取决于买卖双方均无法控制的客观条件和因素;
(三)自货物申报进口之日起6个月内能够根据定价公式确定结算价格;
(四)结算价格符合《审价办法》中成交价格的有关规定。
(五)纳税义务人进口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6年第11号公告《公式定价进口货物常见商品名单》内商品。
纳税义务人进口列入《公式定价进口货物常见商品名单》中以公式定价方式约定结算价格的货物,应当在公式定价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提出合同备案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经海关公式定价备案的货物时,应当在报关单备注栏目内填报《备案表》中给出的备案号。
 
 三、公式定价备案所需资料(仅限上海海关)
 1、公式定价情况说明一份
 2、合同备案表3张填写后加盖正本公章
 3、提单、发票、装箱单、英文合同、许可证件复印件加盖正本公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正本公章
 5、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正本公章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正本公章
 7、合同翻译件加盖正本公章
 8、保证金申请情况说明一份
 9、另需要准备一个U盘:内存公式定价情况说明、合同备案表WORD版、提单、发票、装箱单、英文合同、合同翻译件、许可证件、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正反面的都需扫描存入,每个文件不能超过300K
 
 四、程序:
 1、纳税义务人向进口海关提出合同备案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经审核,海关向纳税义务人出具《公式定价合同海关备案表》。对于符合规定的,海关在《公式定价合同海关备案表》中注明以结算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不符合规定的,海关在《公式定价合同海关备案表》中注明不符合规定。
 3、对已经海关备案的合同,如纳税义务人需要进行修改的,应当在修改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报备案海关重新审核。
 
 五、公式定价进口货物常见商品名单
 
序号
商 品 名 称
税 则 号 列
1
黄大豆
12010091
2
铁矿砂及其精矿
26011110,26011120,26011190,26011200
3
铜矿砂及其精矿
26030000
4
石油原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原油
27090000
5
其他柴油及其他燃料油
27101929
6
5-7号燃料油
27101922
7
液化丙烷
27111200
8
液化丁烷
27111390
9
液化丙烷、丁烷的混合物
27111200或27111390
10
氧化铝(冶炼级)
28182000
11
29022000
12
甲苯
29023000
13
对二甲苯
29024300
14
苯乙烯
29025000
15
异辛醇
29051600
16
1,2-乙二醇
29053100
17
对苯二甲酸
29173610
18
丙烯腈
29261000
19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纯MDI)
29291030
20
多次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聚合MDI)
38249040
21
未锻轧的精炼铜阴极及阴极型材
74031100
22
未锻轧的非合金铝
76011010,76011090


 
  现在大家对公式定价备案流程和涉及的商品范围有了更深一步了解吗?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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