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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质包装出口需谨慎!
来源: 时间:2021-09-08

案例:不久前,江苏昆山一企业输美的一批非法检货物因木质包装携带活虫而被退货,同一集装箱内拼货的另外9家企业也遭波及。调查发现,该包装系在临近内陆某省进行的检疫除害处理,同产地库存包装还存在蓝变、虫孔、IPPC标识不清等情况。这不同于过去几年因未经检疫处理、标识加施不清不全等引发的退货,值得深思。(案例来自海关总署网)

 

首先,大伙们要知道,有哪些包装种类是属于木质包装的?

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但是,经人工合成或者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除外。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除外。可见,我们经常碰到的polywood case、经油漆喷涂的木箱是不需要进行熏蒸等检疫除害处理的哦~

 

那么,对于出境木质包装有哪些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呢?

一、热处理(HT)

1.必须保证木材中心温度至少达到56℃,持续30分钟以上。

2.窑内烘干(KD)、化学加压浸透(CPI)或其它处理方法只要达到热处理要求,可以视为热处理。如化学加压浸透可通过蒸汽、热水或干热等方法达到热处理的技术指标要求。

二、溴甲烷熏蒸处理(MB)

1.常压下,按下列标准处理


2.最低熏蒸温度不应低于10℃,熏蒸时间最低不应少于16小时。

三、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或输入国家/地区认可的其它除害处理方法。

 

经检疫除害处理后的木质包装,是需要出具处理结果报告单的,经检验检疫机构认定除害处理合格的,按照规定加施标识。那么作为木质包装的使用人,如何鉴别标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呢?

一、标识式样:

 

其中:

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英文缩写;

CN――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规定的中国国家编码;

000――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的三位数登记号,按直属检验检疫局分别编号;

YY――除害处理方法,溴甲烷熏蒸-MB,热处理-HT;

ZZ――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位数代码(如江苏局为32)。

二、除上述信息外,标识加施企业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他必要的信息。

三、标识颜色应为黑色,采用喷刷或电烙方式加施于每件木质包装两个相对面的显著位置,保证其永久性且清晰易辩。

四、标识为长方形,规格有三种:3×137.5px、5×225px及10×500px,标识加施企业可根据木质包装大小任选一种,特殊木质包装经检验检疫机构同意可参照标记式样比例确定。


 

小编建议:对于一个企业是否有资质对木质包装进行标识的加施,国家也是有相关的审核机制的(很复杂,这里小编就不赘述了,有需要的朋友私信小编哦),可以从检验检疫机构公布的标识加施企业购买木质包装,并要求标识加施企业提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见附件)

 

总之,要确保采购经有资质的企业有效处理过的包装,并及时索要检疫处理合格凭证;要加强所用包装验收,检查是否存在霉变、带有树皮或虫孔及有害生物,核对包装的IPPC标识和处理批号是否正确;对库存包装要加强存储管理,保持干燥、通风,远离污染源,避免有害生物二次侵染。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证书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经审查,你单位符合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企业考核要求,授予标识加施资格。

标识为:

 

认可类型:  □热处理   □熏蒸处理

认可编号: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X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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