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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关注综合保税区“分送集报”业务新要求-2
来源: 时间:2022-12-28

续-1

雷区三:

法检货物进行分送集报的话,

怎么检验呢?

海关总署已对法检分送集报货物做了明确规定: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关务软件内以分送集报模式出区进口的法定检验商品,应当在货物分送前实施法定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法定检验商品不得出区。

那我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呢?

海关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根据企业需求实行便利化的监管模式。比如根据开展分送集报的企业类型和产品类型关务软件,实行集中检验、分批核销等便利化监管模式。所以,涉及法检货物的分送集报业务,请提前向现场海关咨询。

这个指南太及时了,重点已经划好了,回去还要多多学习。

对于向境内区外分批次进出货物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内企业,尤其是货物品类单一、进出频次较高的企业,分送集报就是量身定做的便利措施,由原来的一票一报优化为多票一报,能大大降低运输物流成本、提高通关效率。

小贴士

一般信用及以上的综合保税区区内注册企业关务软件,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就能申请分送集报业务。

按照三前一后的注意事项办理即可,

在货物分送前的三个动作关务软件

1.涉及税款征收的提供足额担保;

2.涉及许可证件管理的提交相应的许可证件;

3.涉及法定检验的商品经检验合格。

在货物分送后的一个动作:

按照“4+1”时间节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集报关务软件。物流企业,每年的415日、715日、1015日、1231日;生产企业,再加1个账册核销截止日期

完结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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