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通关

首页 系统套餐 关务资讯

海关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33号(关于调整中国—韩国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公告)
来源: 时间:2022-04-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有关规定和联合委员会决议,取消该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商品项数上限20项的限制,证书格式按照附件执行。

本公告自2022年6月12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原产地证书格式.doc

海关总署

2022年4月12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中国—韩国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中国—韩国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公告.pdf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