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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018减免税管理系统填制规范-4
来源: 时间:2022-11-29

十三、项目性质/代码

鼓励类投资项目,本栏目填报《确认书》、关务系统《通知单》或其他相关文件列明的项目性质及代码。

自有资金项目,本栏目填报“外资项目内资商品/N”。(详见附表3

其他项目无需填报。

十四、项目批文号关务系统

鼓励类投资项目,本栏目填报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编号。

自有资金项目,取得《更新设备证明》的,本栏目填报《更新设备证明》的编号;取得《技改证明》的,本栏目填报项目备案、核准或者审批的文件编号。

科技重大专项,本栏目填报关务系统《进口物资确认函》的编号。

其他项目无需填报。

十五、产业政策条目/代码

鼓励类投资项目,本栏目填报《确认书》、《通知单》或其他相关文件列明的产业政策条目及代码。

自有资金项目,本栏目填报相关投关务系统资项目适用的现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所列条目及代码。

其他项目无需填报。

十六、境外投资者

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和自有资金项目,本栏目填报境外投资(包括外国投资和港澳台投资,下同)公司或个人名称,有多个境外投资者的,填报投资份额最大的投资者名称,并在项目信息备注栏内注明其他境外投资者名称。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项目,本栏目填关务系统报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中投资份额最大的境外投资者名称,并在项目信息备注栏内注明其他境外投资者名称。

其他项目无需填报。


供稿单位:关税处、西青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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