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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骗税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研究
来源: 时间:2021-09-07

来源:《国际商贸》

作者:吴幼波 上海申达进出口有限公司

摘要

出口骗税行为对国家经济的危害绝不在走私之下,一是造成了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侵害了全体公民的利益;二是造成了合法经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形成不公平竞争。本文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归纳了出口骗税的主要手法,揭不了出口骗税的特征,研究、探讨了国家及企业进行有效防范的措施。
关键词: 出口骗税 骗税手法 骗税特征 防范措施


1、研究、探索防范出口骗税的目的和意义
  出口退税是国家为了增强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对出口企业退还产品在国内生产环节缴纳的增值税的做法。从1985年起,国家推行的该项政策,极大地促进了中国产品的出口,继而拉动了中国经济的迅速增长。
  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骗取出口退税现象一直存在,而且随着退税率的高低变化。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退税率较高,骗税高发;而到了1996年后的儿年,国家调低退税率,则骗税也随之下降。1999年7月1口,国家再次提高退税率,骗税分子又闻风而动。据2000年8月中央电视台新闻报道:广东海关严打出口骗税不法行为,上半年共查获出口骗退税违规案件500多宗,案值4400多万元人民币,分别比上一年同期增长三倍半和近三倍。
  2013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曝光了两大骗取出口退税案件:一是‘闪电一号”专案,涉案商品为服装,山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在全国5省1市统一收网,查获102家企业,涉案金额高达24亿元,骗取出口退税3.28亿元。二是深圳“7·18”案件,涉案金额12.8亿元,涉案税款1.8亿元。
  2013年5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全国涉案金额最大的出口骗税案件。美梭公司累计出口金额近70亿元,骗取出口退税款8亿余元。
  山此可见,出口退税被不法分子作为谋取非法利益的手段,愈演愈烈。而今年1月1口起,一些高附加值产品、玉米加工业产品、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再度上调,纺织品退税已是17%,全额退还。随着出口退税率的提高,出口骗税行为所获得的预期收益就会增加,因而骗税高发的可能性也会增大。
2、典型案例及作案手法分析
  根据国家规定的出口退税程序,如果外贸公司(出口方)从工厂(供货方)买进一批不含税金额为100万元的服装,按17%增值税率即17万元增值税,这批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为117万元。货物出境后,外贸公司凭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中的“出口退税证明联”和工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出口退税。按2014年之前服装16%的退税率,可以退100万元×16%=16万元;2015年起,出则及装可以退全部17%的增值税即17万元。
  这些年来,不法分子的骗税手法一直与时俱进。1993年检察工作报告中有这样一段话: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犯罪,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犯罪形式。犯罪分子与税务、海关、外贸等部门的一些工作人员相勾结,伪造发票、征税证明和报关单据,骗取国家退税款。针对这种情况,检察机关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查办了一批包括一些机关单位犯罪在内的重大骗税案件。共立案侦查骗税罪案81件259人;立案查办参与骗税活动或在骗税活动中犯有索贿受贿、询私舞弊、玩忽职守等罪行的国家工作人员48名;为国家追缴被骗退税款7000多万元。
  除了上述做假单据、拉拢国家工作人员骗税,还有将低退税率产品用高退税率品名报关、无货报关、以少报多、以次充好,但是这些办法如果遇到海关查验,比较容易被发现。在国家启动了金税工程后,伪造增值税发票成为不可能。近儿年骗税从以往单一手法到多种手法综合运行,越来越专业、越来越隐蔽。
2.1第一种手法:单货分离
  首先以深圳“7·18”案件为例,详解犯罪分子骗税全过程。
  2008年5月,深圳市隆泰祥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泰祥”注册成立,张建设是法人代表。据张建设的询问笔录:“成立隆泰祥公司就是为了骗税。隆泰祥公司接收的所有发票均为虚开。”张建设又通过做服装的朋友谢某,成立了深圳市勇冠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勇冠服装”,该公司有简单的生产设备以应付检查,而账务则山张建设控制,用于虚开增值税发票。张说:“我给勇冠不含税、票面金额每100万元1万元人民币的好处费。勇冠服装公司对隆泰祥公司的业务完全虚假。”
  接着,张建设找到某出口货物国际运输代理公司(以下简称“货代”刘某来‘配货”,即找一些不需要退税的货主,比如有些小的服装),从采购原材料、辅料到成衣都是现金交易,开不出增值税发票,他们把要出口的货交给货代,刘某就用隆泰祥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名义报关,对应勇冠服装厂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退税。
  就这样,“隆泰祥”公司没有真实的出口,他们把别家的货物用自己的公司名称报关,配上自己虚开的增票,骗取了国家退税。这种骗税手法叫“单货分离”,“单”是指出口货物报关单,“货”是出口货物。
2.2第二种手法:票货分离
  现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广告到处有,我们姑且把发布广告的人称作票贩子。所谓“票货分离”,是指票贩子(大部分从事批发业务),把采购来的纱线或面料卖给一些小规模企业和个体户时,那些小企业或个体户会以现金交易不要增值税票为山,把纱线、面料的价格压低(少了这些进项发票也有利于他们在下一环节逃税)。票贩子把这批货物的开票额度开给另外一家公司,比如收取6.5%的开票费,开给“7·18”案”的张某。这让受票公司在没有实际购销业务的情况下,以较小的代价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取得这些增值税发票以后,如果配上出口报关单去退税,按今年纺织品17%的退税,就可以拿到17万元的退税款。
  “票货分离”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显不的货物,实际购买方和发票抬头上的购买方不是同一家。
2.3第三种手法:更改提单
  在这儿年的骗税案中,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除了配报关单,还可以通过改单的方式。比如,能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品名是上衣,而实际要报关的货物是裤子(PANTS),那么,就先用品名“上衣”报关,等货物上船签发提单的时候,把品名改为`PANTS",不影响收货方进口清关。
2.4第四种手法:循环出口
  与深圳“7·18”案件不同,美梭公司羊绒骗税案有真实的出口业务,而且出口的货物也是该公司自行收购来的,但是他们将一批货物反复报关。美梭公司法人代表黄某将羊毛纱线谎报成羊绒纱线以每公斤相当于近千元人民币的价格报关出口到香港、新加坡,再山黄某控制的“空壳”公司将同批货物虚报品名为棉纱线或化纤纱线,以约16元/公斤的低价卖入境内山黄某控制的公司,重新包装后再出口。为了做到票货一致,美梭公司将进口至深圳的货物先运到河北的公司(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自河北),再运抵上海自己控制的公司。这批1300万公斤的羊毛纱线就这样“空转”往返约4年,美梭公司累计报关出口金额近70亿元人民币,骗取退税款超过8亿元。
2.5第五种手法:利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监管漏洞
  还是以美梭公司羊绒骗税案为例。河北清河县是中国羊绒之都,黄某拉拢儿个河北清河籍人,让他们去内蒙古、宁夏、辽宁设立公司,主要目的是为了让这些公司虚构并抬高收购羊毛、羊绒价格,为其大肆虚开增值税发票。
  虚开增值税发票涉及两部分,一部分是在清河籍人控制的公司与黄某公司之间。比如黄某从清河籍人拿了100万的货,但却按1000万货来虚开发票,然后黄某打款给清河籍人1000万元,清河籍人只拿100万元,另外900万通过地下钱庄汇至黄某控制的境外公司,然后通过境外公司再打给黄某委托代理出口的外贸公司,完成“资金流”的匹配。另一部分虚开发票是在农户与清河籍人的公司之间。农户将羊毛、羊绒等农副产品卖给公司要开农副产品发票,这种发票可以作为公司的进项税抵扣,一般山农户去税务局领取或山收购公司代领,开票形式是手写,具体交易额只有双方知道,所以这为一些公司让农户虚开发票提供了便捷。
  除了纺织品,电子产品山于出口退税率17%,进口关税为零,体积小,价值高,更容易在两地之间循环,也是骗税分子关注的领域。还有家具,山于木头和农产品一样也是免税,而出口有15%退税。
  山此可见,新的骗税手法隐蔽性极强,给查处工作带来了更新、更严峻的挑战。
3、现行管理制度的主要弊端分析
3.1预警
  为了防比骗税,国家税务部门对退税数据设置了预警指标,对本年度大额出口商品、大幅增长出口商品、新出口商品等数据超过设定的值,启动核查或稽查。这是基于拼凑退税各要素需要成本,出口骗税要大量虚开,才能覆盖其骗税的成本。“预警评估系统”计算机程序,为退税数据审核安上了“电子眼”。
  2013年,深圳市国税局通过预警评估系统成功侦测出重要的出口骗税线索,并配合稽查局、公安局圆满侦破“闪电四号”骗税案。据介绍,该局通过发票认证系统、征管系统等多个数据对东北三省的供货企业进行综合分析,核实东北货源放量增长有异常,其中东北某市的供货量猛增300多倍,开出的进项税额猛增一亿多元。该税务分局在骗税分子拿到退税款之前,就及时将‘预警评估系统’,筛查出来的案源移交稽查。“闪电四号”行动一举摧毁两个特大骗税团伙,暂缓办理了1.96亿元出口退税税款,防比了骗税分子拿到退税款逃走,从而加大了国税和公安部门工作的主动性。
  但是,电子眼是有观测范围的,比如说某个数据今年累计大于500万,发出预警。如果骗税人把这个数据控制在499万元,则不发预警信号。金额499万元,按17%的退税率,也要退70多万元人民币,如果犯罪分子在多处都小于该数据操作,或者过一年再操作,都不会发出预警信号。笔者认为,骗税行为,不管金额大小,都应该重罚,而不是大于某数据查,小于某数据不查。
3.2函调
  预警后核查的主要方式是函调。2010年9月1口起开始执行的《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办法》,本意是促进征退税工作衔接。主管退税的税务局要求外贸企业填写《外贸企业出口业务自查表》,通过函调系统向出口货物供货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函调查。征税地税务机关在收到调查函后,要求企业填报《供货企业自查表》。但是通过7铭案可以看出,不管是外贸企业(隆泰祥)还是供货企业(勇冠服装),行骗者都牢牢把控,这种方式只管单据、不管货物,有很多骗税案在案发之前的函调中没有发现问题。面对出口骗税单证票面真实、内容虚假的新状况,应走出单纯以单据管税的方式,实地核查,将票证和账簿结合,进行税收管控。
3.3征退分离
  出口骗税的产生在于国家税务局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监督,突出表现为征税机关与退税机关相分离。如果上海的外贸公司从江西的工)‘购进一批服装,那么,征收增值税是江西某地分局,退税在上海。有一例出口骗税,不法分子就是在江西利用某地区税收优惠,以极低的代价取得17%税率的增值税发票。而出口地上海,退税仍然按退税率16%给了外贸公司。出口退税本应退还产品在国内生产环节缴纳的增值税。现在退到的税额,比缴纳的税要多。这就是征退分离带来的弊端。
  征管分局将征税的管理作为重点,认为预防和打击骗税是退税部门的事情,而且山于地方政府不承担退税支出,骗税对地方经济儿乎没有负面影响,相反山于骗税企业的发展壮大,对地方的就业、内需及其他相关税费带来益处;而退税管理分局忙于审批外贸企业的退税单据,仅将外贸出口审核疑点提供给征管分局。对于退税管理分局发来的函调,征管分局不确保深入核查企业的生产能力和货物流向,通常根据企业的纸质资料和纳税情况下结论,因此有很多骗税案在案发前的函调中没有发现问题。
3.4稽查
  国家税务总局强调重点稽查、以查促管。稽查局每年要完成沉重的稽查指标任务,但骗税都是过去式,一些案件又涉及境外公司与人员,以及不同行业,地域跨度大,取证难,时间花了不少效果却不明显,所以一般不愿主动涉入骗税案件。即使查了,如果稽查人员相关专业知识不足,比如对企业的成本或费用消耗定额界定不了,管理环节的检查浮在面上,也仅就企业的票面、账面进行审核,实际上较多的企业没有被查出潜在的问题,久而久之势必助长纳税人的侥幸心理。
4、其他防范措施探讨
4.1提高对骗税特征的识别能力
  一般来说,骗税分子非常青睐委托大型外贸公司尤其是国有外贸公司为其代理出口业务,主要因为这类公司信誉良好,海关查验率低,资金周转快,还有盲目扩大出口规模的战略导向。很多骗税大案、要案都涉及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美梭公司羊绒骗税案中的出口代理公司就是上海三毛。受累于该案,上海三毛已经停比外贸进出口业务。因此,外贸公司要有对骗税行为的识别能力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骗税的特征表象主要有以下儿个方面。委托方要求自己来制作单证、安排报关,不让代理方(外贸公司)介入。这种违背代理业务本意的反常做法只能说明其另有目的。为了避免海关查货,委托方会人为地拆单出口,每单金额都控制在10万美金不到,但是儿干美金的报关金额没有。
  货源所在地跟实际出口报关地有时相差很远,如货物开票人在北方,报关在深圳,走向不合理。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票源地是敏感地区或者很偏僻的地方,以及税收征管不到位、优惠政策泛滥的地区,并同时关联多家工),轮换开票避免税务局函调。产品是容易拆分的,比如纺织品服装、木家具、电子数码产品。
  外汇,在香港开立账户,山地下钱庄把人民币换成外汇,多笔委托单集中一起从香港汇过来。对资金流速要求很高,经常要求当天收汇当天结清人民币货款。
4.2提高出口退税管理的科技含量
  在国税部门中运行的税务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综合征管系统、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和金税工程防伪税控系统三大部分,但三大块间信息不是全国联网共享,评估预警软件应加强与上述三大系统的衔接,发挥计算机在数据综合分析方面的优势,对收集到的出口企业和生产企业各项数据进行预警分析。
  在目前各地出台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滥还未清理完毕,以及征税和退税各自为政并且数据不联网的情况下,要规定对享受税收优惠的地区开出的专用发票,在备注栏注明优惠幅度,这样受票方在看到这张票的时候,会认真思考这个工厂有没有这样的生产能力。
4.3 防止直客骗税行为
  目前的出口市场上有一类人货物真实出口,但不需要报关单到税务局申报退税,比如一个阿拉伯人到义乌批发市场上批量购买服装发往国外,不在中国退税。这类人被称为直客。很多骗税案的货代都是用直客的货物去报关配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税。海关可以让这类直客用特殊的报关单报关。
4.4 防止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骗税行为
  骗税最重要的环节是虚开增值税发票,而现金交易是虚开的最主要原因。税务征管部门应对每一户企业的经营状
  况、财务及会计核算等方方面面有较全面的了解,杜绝现金交易,而消费者要养成索要发票的习惯。税务局有奖发票的中奖率要提高以鼓励个人向商家索取发票。这样,就形成了完整的增值税链,不给行骗者钻空子的机会。
4.5 行政问责制,做好风险防范
  现行的税收政策造成了重征轻退,有不少地方政府片面追求高增长。如果征税部门没有监管好,使辖区内企业虚开了大量增值税发票,应该有行政问责制。退税部门要改变目前“退前审核”为‘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重点核查”的模式,将有限的力量从审核转为风险防范。
4.6降低退税率
  近年来,由于资讯发达,每次提高退税率,都成了国外采购商压价的杀手铜。提高退税率和出口的增长并不成正比。而骗税的每个环节都是需要成本的,具体如表1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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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说,如退税率在17%,不法分子退税所得为6%,但是退税率降到11%,不法分子很可能因骗税所得太少、违法成本太高而洗手不干。
4.7 加强税务宣传
  比如,在义乌批发市场,要向外国商人(直客)宣传,货物要用前面提到的专用报关单报关,不可随意交给别人。向货代宣传,配单是骗税行为,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7·18案破案以后,货代的刘某说他看到别人都这样做,就跟着做了:“要是知道犯法,我也不会让我儿子做。”而农户帮助犯罪分子虚开农副产品发票也是比较典型的法盲。
  加强对出口骗税的防范不仅仅是国家的责任,也是企业的责任、个人的责任。国家层面上,查出口骗税要像中央巡视组严查‘四风”治理贪腐一样,常抓不懈;企业层面上,贸易管理部门要和业务部门联手去供货商的实地查看;个人层面上,要加强法制意识,在面对供货商和采购商时紧绷防骗税这根弦。总之,群策群力,使我们国家的出口健康发展,为拉动中国经济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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