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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海关公告盘点-3
来源: 时间:2023-04-12

02税收征管

(六)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5号(关于2023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关务软件。2022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3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详见公告附件。

两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

对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1年内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的税收政策进行了明确关务软件


(八)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5号(2023年新西兰羊毛和毛条、澳大利亚羊毛进口国别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

商务部、海关总署制定了2023年新西兰羊毛和毛条、澳大利亚羊毛进口国别关税配额(以下简称国别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国别关税配额总量、分配原则、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国别关税配额申领、国别关税配额再分配、国别关税配额证核发、国别关税配额证海关验核、国别关税配额证期限、国别关税配额退回与核销以及罚则等事项关务软件


03海关统计

 

(九)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6号(关于调整海关统计数据在线查询平台访问地址的公告)

海关统计数据在线查询平台原IP地址已经停止使用。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海关总署门户网站(www.customs.gov.cn)链接或者域名stats.customs.gov.cn访问该平台关务软件


公告原文请登录海关总署及相关部委网站查看。

 


完结

供稿 | 法规处  大鹏海关

编辑 | 深圳海关公职律师候选人  邓晓妍 

         深圳海关公职律师  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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